国元期货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告知书及特别风险揭示
国元期货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告知书及特别风险揭示
发布日期:2017-07-03 浏览次数:25083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操作指引》的各项要求,我司制订相应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划分标准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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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或服务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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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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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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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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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购买产品或服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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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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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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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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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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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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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产品备案机构风险等级名录R1 等级的产品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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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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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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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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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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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产品备案机构风险等级名录R2等级的产品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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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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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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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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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R2\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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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期货(除特定品种以外)及相关服务、资管产品备案机构风险等级名录R3 等级的产品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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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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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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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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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R2\R3\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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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期货、期权、特定品种、承担有限风险敞口的场外衍生产品及相关服务、资管产品备案机构风险等级名录R4等级的产品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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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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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进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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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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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R2\R3\R4\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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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无限风险敞口的场外衍生产品及相关服务、资管产品备案机构风险等级名录R5等级的产品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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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分值区间即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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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根据上述投资者分类标准、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以及产品匹配等情况,自主决策,选择与您投资者分类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现根据有关要求,向您揭示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相关风险:
一、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投资者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配合经营机构进行适当性评估、分类及匹配管理。投资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其投资者分类的,应当及时告知经营机构。
二、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营机构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三、投资者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听取公司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您购买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甚至超过原始本金的损失;本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您本金或者原始本金的亏损。请您务必知晓并理解上述风险。
四、客户不得以不符合适当性标准为由拒绝承担期货交易结果。
以上投资者适当性告知书及特别风险揭示的各项内容,本人/本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客户签字(签章): 签署日期: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