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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调整胶合板和纤维板最低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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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1-15 浏览次数:10848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2015119结算时起,我所将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0%,涨跌停板幅度维持5%不变。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