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8888-218

投诉

010-84555255

报单电话

010-84555211

010-84555222

转发大商所关于施行夜盘交易相关合约、实施细则的通知

转发大商所关于施行夜盘交易相关合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7 浏览次数:10738

大商所发〔2014〕142号
 
 
各会员单位:
为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推进我国期货市场与国际接轨,我所拟开展夜盘交易业务,对各品种期货合约交易时间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等实施细则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其中,各品种期货合约交易时间的修改已由中国证监会批准,各实施细则修正案已由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将各品种期货合约、实施细则修正案予以发布,自夜盘交易正式运行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