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调整胶合板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转发关于调整胶合板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05 浏览次数:10781
大商所发〔2014〕12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2014年6月5日结算时起,我所将胶合板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维持5%不变。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