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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商所端午节期间调整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关于郑商所端午节期间调整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30 浏览次数:10760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端午节期间部分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3 年6 月6 日结算时起,优质强筋小麦、普通小麦、早籼稻、菜籽油、油菜籽和菜籽粕6个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6%。
二、2013 年6 月1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6个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并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有效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2013年5 月3 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