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清明节长假保证金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3年清明节长假保证金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1 浏览次数:10811
尊敬的客户:
2013年清明节长假临近,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对清明节前后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如下调整:
2013年4月2日(星期二)结算后,
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合约保证金调整为8%,聚乙烯、聚氯乙烯、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合约保证金调整为9%,焦煤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0%;
大商所个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郑州商品交易所:强麦、普麦、早籼稻、菜油、PTA、甲醇、菜籽、菜籽粕、棉花、白糖、玻璃、合约保证金调整为9%, PTA、甲醇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1%;
郑商所个品种涨跌停板幅度不做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铝合约保证金调整为9%,铜、锌、黄金、螺纹钢、线材、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1%,橡胶、铅、燃料油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2%,白银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3%;
上期所铝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4%,铜、锌、黄金、螺纹钢、线材、橡胶、铅、燃料油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6%,白银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7%
中金所保证金,涨跌停板均不调整。
2013年4月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公司比例。
清明节假日时间较长,且国内外不确定因素较多,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账户的资金与持仓,控制好自身风险,轻仓过节。
国元期货有限公司
2013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