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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2-07 浏览次数:11342

2013春节长假保证金调整通知
尊敬的客户:
2013年春节长假临近,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对春节前后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如下调整:
2013年2月6日(星期三)结算后,
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3%,聚乙烯、聚氯乙烯、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豆油、棕榈油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4%,焦炭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6%,豆粕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7%;
郑州商品交易所:硬麦、强麦、普麦、早籼稻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4%,菜油、PTA、甲醇、菜籽、菜籽粕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5%,棉花、白糖、玻璃、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6%;
上海期货交易所:铝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4%,线材、铅、燃料油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5%,铜、橡胶、锌、黄金、螺纹钢、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7%,白银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8%;
中金所保证金不调整。
2013年2月7日(星期四)结算后,
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豆油、聚氯乙烯、聚乙烯、棕榈油合约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6%,焦炭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调整为7%,豆粕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调整为8%;
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调整为6%。
上海期货交易所:铝合约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黄金、螺纹钢、线材合约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6%,铜、橡胶、锌、铅、燃料油合约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白银合约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8%;
中金所涨跌停板均不调整。
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公司比例。
春节假日时间较长,且国内外不确定因素较多,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账户的资金与持仓,控制好自身风险,轻仓过节。


另:
1.自然人客户持有郑州、大连商品交易所不得进入交割月,自然人持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品种进入交割月须符合上期所交割整数倍要求。
2.因2月15日假日休市,IF1302最后交易日顺延到18号。
3.春节将至,各交易所将提高保证金,请投资者注意防控风险,建议轻仓过节。

请各投资者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祝您春节愉快。
                                 国元海勤期货有限公司
                                        20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