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棉花、早籼稻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棉花、早籼稻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4 浏览次数:10826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3月
16日结算时起,棉花、早籼稻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3%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扔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