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8888-218

投诉

010-84555255

报单电话

010-84555211

010-84555222

转发大商所《关于调整铁矿石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转发大商所《关于调整铁矿石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3 浏览次数:10652

               关于调整铁矿石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7123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7417日交易时(即14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1.铁矿石、焦炭、焦煤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2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2.铁矿石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3.焦炭、焦煤的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6,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4.聚丙烯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2,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