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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关于调整豆油、聚氯乙烯品种标准仓单交易发票保证金率的通知

大商所关于调整豆油、聚氯乙烯品种标准仓单交易发票保证金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7 浏览次数:8640

大商所发〔2020〕35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企业的功能,降低市场参与者开展标准仓单交易的成本,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豆油品种标准仓单交易发票保证金率调整为9%,聚氯乙烯品种标准仓单交易发票保证金率调整为13%。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