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8888-218

投诉

010-84555255

报单电话

010-84555211

010-84555222

【典型案例】2020年反洗钱案例

【典型案例】2020年反洗钱案例

发布日期:2020-08-08 浏览次数:25472

1、2019年杭州李某、雷某P2P洗钱案

近年来,P2P等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频发,非法集资领域犯罪涉案数额巨大,且都会衍生洗钱犯罪。杭州腾某某公司自2013年11月开始,以年化收益率11%-20%为诱饵,采用招揽的业务员“线下”拉客户投资外汇理财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集资,截至2018年底,非法集资款总额约14.49亿元,涉及1899人。

2019年1月17日,杭州腾某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在泰国落网,被押解回国。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间,朱某某聘请李某、雷某为其从事商业调查工作,每月支付他们1万元的好处费。李某、雷某在明知资金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向朱某某提供多张本人银行卡用于接收腾某某公司的非法集资款,并配合腾某某公司结算中心的罗某某等人,通过银行以同柜取存、实际取现、转账等方式协助转移非法集资款。其中,雷某转移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约7232万元,李某转移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约3281万元。

2019年11月,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以洗钱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60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70万元。

2. “3·21”出口骗税洗钱案

2016年11月至2019年5月,王某某等人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在辽宁省阜新市先后注册成立四家“假出口”生产企业。

该犯罪团伙成员系亲属关系,都有在北京雅宝路市场经营档口和销售皮草的经历,熟悉皮草出口贸易。该犯罪团伙通过刘某等  中间人及报关行人员买单配货,将雅宝路市场各档口需要出口但不能退税的货物,以“假出口”企业的名义虚假报关。

王某某等人租赁厂房,购进旧的生产设备并雇用少量工人,制造正常生产的假象。通过购进山东、河北等地虚开的貂皮类农副产品发票作为企业进项并伪造出入库单据,委托地下钱庄人员刘某某伪造虚假外汇资金流,指使会计、出纳等人私刻假章,伪造虚假销售合同、发票等备案单证资料等,制造实际经营的假象,以应对外汇管理局、税务局等部门的检查。

2019年6月24日案件告破,共抓捕犯罪嫌疑人11名,扣缴冻结部分作案工具和账户,涉案金额12.44亿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1.5亿元。

3.网络黄金积分传销案

自2014年8月起,杜某某等人在国内以广东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某贸易有限公司等涉案公司为掩护,设立12个会员发展平台、发行虚拟货币网络黄金超值积分(ES)的网络交易平台和可以用兑换券兑换商品的全球兑网购平台,在各类网站和QQ群、微信朋友圈中发展会员,该组织共计发展会员50余万人,涉及资金109亿元。

杜某某团伙为逃避打击、于2015年7月与李某甲、李某乙、崔某某等人合谋,在香港成立某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某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系空壳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利用在香港开设公司以及将服务器架设在美国等手段,在境外对12个会员发展平台、ES网络交易平台和全球兑网购平台进行操控管理,对传销骨干进行培训、考核,对国内会员发展、资金流向进行控制,并通过虚构贸易等手段向海外转移违法所得约15亿元。


作手段案:

以10000元人民币(后期为12000元)为起点,以购买兑换券并赠送网络黄金超值积分、享受虚拟货币数字加密资产的稀缺性升值等吸引人。同时,通过全球兑网购平台,用兑换券兑换各种商品,吸引人成为所谓的以“全球共赢商业积分盈利运营模式”为主导的财富俱乐部会员。

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将会员设置成4阶20层,通过“静态升值,动态推荐返利”的方式组成网络传销架构,用“有偿加入、组成层级,发展下线、按人提成”的传销经营模式,获取非法利益。为尽快获取会员申购积分所缴纳的资金,该组织人员与各会员平台传销骨干人员建立了参与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当天交款,当天兑现返利提成”的“秒返”激励机制。

4.“国玺云计算”非法传销案

短时间内,各会员平台负责人带领自己原有团队加入的同时,社会上原有的各类传销骨干也纷纷被吸引并带队加入,再通过相关培训和宣传,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李某、许某为母女关系,以“国玺云计算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的名义,采取公司人员推荐亲戚朋友购买公司优先股、再推荐发展下线的方式,推荐人可获得下线投资金额10%的佣金,每月发展10名下线的可另外获得3000元奖励。公司讲师利用PPT向        投资人讲解公司的运作模式,介绍国玺总公司(设在广州)的实体项目、增资扩股情况及投资返利方式。投资人确认后与公司签订《股权认购书》并交款,三天后投资人可在国玺公司平台网上登陆查询自己的股权信息(由国玺总公司负责给投资人注册)。该公司短短几个月时间,就吸引2000余名“股东”,吸收投资共1.67亿元。

作案手段:

一是投资返利模式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投资人按1元/股的价格购买“优先股”,投资金额最低10800元,最高10万元,60天后涨到3元/股,投资人可以提取收益的70%,公司在扣除5%的手续费及300元平台账户管理费后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投资人;第二阶段为投资人在提取收益后推荐2名下线或自己再投2单,60天后,第一阶段剩余30%的股权由3元/股变为9元/股,加上30%股权每日1%的利息,投资者可再提取收益的70%,公司在扣除5%的手续费后返给投资人。

二是客户本人及交易对象多数为中老年人,年龄段集中在1960年到1970年之间,其中以妇女居多,开户时间、开户银行相对集中,成员间多为亲属、老乡、熟人。李某等人以公司增资扩股的名义,虚称公司董事长为“皇亲国戚”,拥有“特殊待遇”,在全国各地投资金矿和其他实业,诱骗投资者。


5.柳某威涉黑洗钱案

自2017年4月份以来,以柳某艇为首、柳某君等多人为骨干成员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在浙江省平阳县使用非法拘禁、打砸喷漆、持刀威胁等违法犯罪手段暴力讨债,以及放高利贷获取经济利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巨大。

柳某威在明知上述为犯罪行为的前提下,仍将本人身份信息提供给柳某君车辆挂牌、购买手机;并将由该手机号码注册的微信、支付宝账户提供给柳某君,用于该团伙收、放、存储、转移高利贷资金使用;提供本人名下银行卡作为支付宝、微信账户的资金中转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

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期间,以上支付宝、微信账户共收入296万元、支出308万元。柳某威在明知以柳某艇为首的团伙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后,仍为其进行洗钱服务。

2019年1月2日,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向苍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苍南县人民法院宣判柳某威洗钱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发现洗钱活动,

您可以通过如下途径举报:向公安机关举报

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各地市支行反洗钱部门举报

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010-88092000

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34信箱

收件单位: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电子信箱:fiurepot@pbc.gov.cn

举报网址:www.camlmac.gov.cn




来源:中国商业出版社《2020年最新案例精选》

(注:本栏目仅为投资者教育之目的而发布,非商业盈利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