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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9 浏览次数:9097

尊敬的投资者:

      郑商函〔2021〕857号、大商所发〔2021〕464号内容如下:

      自2021年11月1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0%。焦煤和焦炭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5%,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至15%和20%,其中焦煤JM2111、JM2112、JM2201合约和焦炭J2111、J2112、J2201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30%。

      我司经研究决定,将于2021年10月29日结算时起,分别对上述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同比例调整。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与公司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标准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及时调整仓位,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国元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