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品种申报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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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函〔2024〕302号

    各会员单位: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5月31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对甲醇、白糖、菜油、菜粕、短纤、花生、PTA期货合约申报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切实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采取实际有效措施,防范客户出现因申报费透支导致资金不足的情形。

    特此通知。

    附件:申报费计费说明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