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400-8888-218
报单
电话
010-84555211
010-84555222
投诉
010-84555255
上期所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8
浏览次数:
〔2025〕52号
当事人:
张朋磊,户籍地山东省济南市,1989年出生。
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2月3日,张朋磊在我所期货合约上通过相互交易方式转移资金。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的违规行为,依据该办法第三十条,本所决定:
1.给予张朋磊通报批评处分。
2.责令改正,给予张朋磊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2个月的处分。
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5月8日
名家微博
电话:400-8888-218 传真: 010-84555010 投诉电话: 4008888218转9 投诉建议: gyqh@guoyuanqh.com
总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1号楼19层1901、1901-10,9层906、908B,2层09,22层02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天恒大厦B座21层 (邮编:100027)
版权所有: 国元期货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06756号-4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005号
本网站支持IPv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