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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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决定书〔2025〕28号

 

当事人:烟台百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

当事人:路晓宇,男,烟台百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查明,上述当事人在苹果期货2411、2412合约交割过程中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扰乱期货交割秩序的违规行为。以上事实,有相关文件资料、监控视频、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结合本案当事人实施违规行为的具体情节,郑州商品交易所决定给予烟台百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路晓宇公开谴责、2025年6月11日起暂停全部品种开仓交易5个月的纪律处分,并将其纪律处分结果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的,可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