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期所关于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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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2组7名客户在多晶硅期货相关合约持仓数量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等有关规定,交易所决定对上述客户采取限制开仓6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