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郑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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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自 2019 年 3 月 19 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 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 5%;棉花、菜籽油、玻璃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 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