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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关于调整原木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25

浏览次数:114

大商所发〔2026〕31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

自2026年8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原木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5%,交易保证金水平由8%调整为6%;纤维板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0%调整为8%;胶合板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5%调整为8%。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数值中的较大值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6年08月25日